2018-04-03 21:05:27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
五、考察聘用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盐城市科技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由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科协组宣部
盐城市科技馆综合行政部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原标题:盐城市科技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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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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