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21:09:51 来源:洛江新闻网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洛江区虹山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三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录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洛江区虹山乡委托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二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签订续聘合同。
七、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八、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洛江区虹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原标题:洛江区虹山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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