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11:25:06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五、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因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等),在县人社局未重新发布补录基层特定岗位公告前,按照本次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补录人数不超过8人。
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补录人员管理和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示和聘用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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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繁昌县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