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7 14:05:08 来源: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的方式由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公布成绩,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勃湾区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1.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2.对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在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勃湾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勃湾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备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海勃湾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者,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可自行解聘。
煤矿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派驻煤矿安全监督员均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制、不转正。工资待遇:煤矿专业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为5000元/月,派驻煤矿安全监督工作人员为3000元/月,用人单位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招聘全程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八、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海勃湾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8年海勃湾区煤炭执法监察大队公开招聘11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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