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3:14:31 来源:红旗区人民政府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面谈、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红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政府辅助服务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薪酬计发,缴纳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二)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务咨询电话:
原标题:红旗区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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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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