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9:12:35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资格审查:由本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坚持诚信报名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1:1时,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可以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单位也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待达到开考比例时,继续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四)考试与考核:采取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考试加面试考核方式,由樟树药监局领导、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药检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组织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先组织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考试。考试及格(得分60%)的考生,方能够进入面试环节。
原则上,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大于1:1,如果比例小于或等于1:1,则招聘单位可以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未及格(得分60%)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公示、备案:对拟聘人选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上报省局备案。
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再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标题: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招聘编制外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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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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