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13:55:23 来源:子洲县人民政府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安排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后可随时解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十)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五、其他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结束前不得随意变换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核、体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子洲县监察局)
子洲县2018年在就业困难的大学生中
公开招聘市级公益性岗位协管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