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0:16:47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比例为1:3,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调整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 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报考法庭调解员岗位人员不进行笔试,全部人员只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