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0:16:47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执行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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