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6:27:02 来源:信宜市网上办事大厅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6月20日止。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法律顾问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可到我局宣传法制股领取);
(二)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二份(报名者必须确保证件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信宜市区新尚路19号)宣传法制股,联系人:梁武,联系电话:。
六、选聘评定
信宜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对应聘律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考察调查后,择优确定受聘律师。
七、其他事项
1.顾问律师因工作需要加班,我局不提供加班补贴。顾问律师通勤和出庭等茂名市内出差费用自行负担,茂名市外出差费用由我局按照公务人员出差标准支付。
2.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顾问律师未履行职责等合同约定情形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3.如果报名人员少于两名差额可选的,我局有权另行调整聘请条件,重新发布公告进行选聘。
原标题: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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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