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11:39:17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再加试一次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4、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政府雇员合同书》,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没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不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用人合同。
四、聘用待遇
(一)劳动报酬:全日制大专学历者每月工资为35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每月工资为3800元。其它待遇按照县内已招用同类政府雇员单位的平均待遇水平支付(政府雇员不参与县综合目标奖分配)。
(二)保险: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为正式录用的政府雇员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
(三)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70%标准计发。
五、其他
政府雇员不占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政府雇员受雇期间,人事关系由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管理,不得兼职,原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
联系人:刘艳梅 联系电话:
原标题: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公开考聘编制外政府雇员公告
点击下载>>>
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考聘编制外政府雇员职位表.doc
冕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