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 16:38:44 来源:宁波人才网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在宁波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电话:,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123室,联系人:巩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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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