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5 16:04:16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相关事项由广安经开区规划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
九、使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到,试用期2个月,并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期满后,经聘用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经开区管委会研定的相关绩效;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广安经开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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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2.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