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7 14:49:19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
六、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重点考察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招聘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资格复审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镇政府大楼209室)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如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南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8年第二次招聘机关雇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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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山镇2018年第二次招聘机关雇员及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