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09:13:2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5.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并确定雇用人选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请在组织考察时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1)《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验原件;(3)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5)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3.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经我办班子会议审定后,确定拟雇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4.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雇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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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