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14:22:46 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双流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主考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
原标题: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考核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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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考核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docx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