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09:34:12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2)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2日后,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入围人员。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头人才网和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办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合同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参照我区试点单位的有关做法,由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至我办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综合窗口工作,派遣期三年。获聘人员参照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合格则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获聘人员食宿须自理,薪酬标准为每月每人2400元(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原标题: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公告
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