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9 15:40:19 来源:上蔡县人才信息网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具体考察考核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的考察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2018年上蔡县购买服务岗位吸纳复退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聘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服务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两部分。工资待遇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1750元/月,本科学历的18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19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由县财政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聘用合同期内,每服务满一年月工资待遇增加100元。
(二)就业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限一年。第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四)聘用人员在服务岗位工作期间,享受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五)聘用人员在服务岗位工作期间,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六)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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