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11:44:07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三、报考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将个人简历(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提出初步筛选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 )填报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做任何更改。
因岗位报名人数不够规定比例不予开考时,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自行登陆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至7月5日下午16:00。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调整到其他岗位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不受招聘计划数量限制,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的,免除笔试环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通过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岗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和体检阶段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和管理
对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杨凌示范区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逐级晋升级别。对聘期内表现优秀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可择优转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