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1 09:52:13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执行。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考察不合格、弃权或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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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doc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