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2 14:31:23 来源:汕尾人才网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名次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考察对象(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包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月工资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资格审核、面试等有关事宜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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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政府聘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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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