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9:04:00 来源:祁县政府网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选岗顺序: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教师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公开招聘期间所有公示公告均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县教科局人事股)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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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
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
(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18年7月13日
原公告: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