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3 08:35:41 来源: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国土资源局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名单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获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3.6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需服从阳山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原标题:阳山县国土资源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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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国土资源局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