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6:22:27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环卫局具体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1);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六)考试
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与应聘岗位特点的适应性。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梁蝶欣,联系电话:)。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