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6:22:27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卫局按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由劳务派谴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龙门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环卫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环卫工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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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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