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17:09:20 来源: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8年湖北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岗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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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公益性岗位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根据《硚口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硚政规【2012】3号)文件精神,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7人
其中:易家街4名、长丰街5名、古田街4名、宗关街5名(其中残疾专干2名)、宝丰街2名、荣华街1名、六角亭街1名、区统计协理员2名、区劳动监察协理员3名。
(二)区群团社工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属于硚政规【2012】3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者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离职证明的在单位窗口缴纳社保的人员。
2、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区劳动监察协理员的人员,年龄应当在3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残疾专干岗位的人员,应持有武汉市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
(二)区群团社工报考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