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20:32:12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需填写《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辅助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辅助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聘用与薪酬
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试用期2450元/月;转正后3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原标题: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辅助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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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辅助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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