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15:44:38 来源:高邮市人社局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31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高邮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盖章);
(2)基本情况材料:毕业证书、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资格材料:符合情形1-5项需提供相应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8项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文游中路88号,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由市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报名人员逐一入户核查,确认资格。
3、笔试:参照事业单位招考程序进行。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控制分数线,达到分数线以上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双残家庭及残疾人大学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按剩余职数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程序参照事业单位招聘。
5、体检:面试合格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双残家庭及残疾人大学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总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分别在相关媒体及居住地公示7天。
7、录用:公示无异议的即予录用,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的不予录用,缺额可递补。对确定录用的人员由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用人单位与购岗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后待遇:被聘用后的高校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负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人事关系由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用人单位决定继续聘用的,工资及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
六、根据报名情况,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本局有权对招聘流程和方法作适当调整。
原标题:高邮市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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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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