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6:10:04 来源: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要求另行公告。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总成绩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各岗位考生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雇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区招考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考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区招考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属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资格的,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雇用资格。
九、公示及雇用
(一)根据报告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员,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雇员管理中心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与雇员签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雇员雇用合同》,雇用合同三年一签。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雇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