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3:30:30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试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 1660元+绩效考核工资 (含个人购买“五险”)。
十、纪律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招聘过程中,请报考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市运输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译从 联系方式:
赤峰市运输管理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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