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14:48:13 来源:魏都区人民政府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11月9日携本人身份证到魏都市民之家二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根据考试成绩,按照2018年计划招募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即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2018年计划招募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公示
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总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人员待遇
1.“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
3.用人单位与聘用“政府购岗”人员签订“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政府购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五、纪律监督
本次“政府购岗”招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原标题: 许昌市魏都区落实省2018年“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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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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