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14:10:21 来源:殷都区人民政府
五、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殷都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由合同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签订后正式派往殷都区各级、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依照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执行;社会保障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保险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受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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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新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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