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15:27:47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双向选择
根据报名情况,由各乡镇按照招聘名额,在报本乡镇的人员中采取合理公正的办法进行选择,选择时要与本乡镇产业发展相结合,注重选择有利于本乡镇特色产业的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用科技人才,选择方式及拟聘用人员情况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预录
根据各乡镇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预录人选。
(五)体检
预录人员均需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预录资格。
(六)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劳动就业中心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名单、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三、待遇及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乡镇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劳动就业中心可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就业补贴。聘用期间县人社局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三)工龄计算。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予以合并计算。
(四)管理考核。被录用人员由乡镇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权限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享受就业补贴。
四、其他
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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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乡镇科技特派员”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石楼县招聘“乡镇特派员”公益性岗位人员.doc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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