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1 11:22:21 来源:湄潭县人民政府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原标题:马山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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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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