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6 11:50:50 来源: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1.答案: B
解析:
我国的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所以本题选B。
2.答案: A
解析: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故本题选A。
3.答案: B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权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一位的其他法律,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行政许可的申请必须书面不能口头,所以答案为D。
5.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条件与期限的最大区别在于条件是“不可预知性”,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必然要发生的。题干中“开业后三个月”是不必然发生的,李某未开旅行社。《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立的,视为条件已成立;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立的,视为条件不成立。”本题中李某“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立”应视为“条件已成立”,李某应还钱。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