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16:30:46 来源: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参考答案】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身积极性也逐渐高涨,但广场舞扰民引发的争端却让人们注意到一个问题:即在现有的公共空间资源下,广场舞爱好者健身锻炼的需求已与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需要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中间,如何满足中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也成为摆在公众面前的一个难题。
首先,“广场舞”噪音扰民体现我国居民普遍欠缺公共空间意识和法制意识。健身娱乐虽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任何自由都建立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上,如果因为健身而影响他人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就越过了自己的权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广场舞”噪音扰民纠纷背后折射出当前我国城市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虽然城市中大小文体中心并不少见,却无处安放广场舞者,这是公共设施建设的一大缺陷,也是全民健康素质提升过程中的一大矛盾。
再次,“广场舞”扰民问题也暴露出我国相关法律的滞后,以及相关部门职能的缺失。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音扰民、噪音污染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广场舞这种新兴的健身方式并没有可操作性的细则进行规范。现实中,职能部门往往将广场舞等噪声污染定义为民间纠纷,采取调解办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广场舞活动缺少法律规范的问题,以至此类纠纷屡屡发生。
因此,要避免广场舞扰民引发纠纷,就必须政府的疏导。一是要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尤其对“健身”与“扰民”之间的界限要划定清楚,并作具体量化,使此类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二是尽快把群众健身文化广场建设纳入新城镇建设规划,开辟更多公共空地,并对广场舞队采取划定区域等办法进行引导和管理。三是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场舞参与者的社会公德意识,文明健身,不侵犯他人权益。
总之,对待广场舞扰民纠纷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以暴制暴”。除了居民自控自觉,还要政府部门立法介入,管理引导。相信,在个人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广场舞终将不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