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1 10:58:07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是否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顺德区委组织部决定。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招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综合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顺德区委组织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顺德区委组织部决定。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待遇
获聘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八)招考工作网址及咨询电话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
报名端口:“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曾先生)
本公告相关事项最终由顺德区委组织部解释。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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