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14:11:26 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
五、培训、招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招用),并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人员,经过培训由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待遇
1、招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暂为1500元/月计发,随着基本工资增加而调整)。合同期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2、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对招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在岗前培训后派遣到各单位工作。
3、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招用人员的工资核算,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招用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9年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
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