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10:39:55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凤岗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二)公示、聘用和待遇
1. 凤岗街道办事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录用之日下个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签订),试用期为二个月。
3. 薪酬标准:公益性岗位薪酬标准为2000元/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部份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按季度向县财政申请。
4. 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凤岗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二)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 (凤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原标题:关于招聘凤岗街道公益性岗位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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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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