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11:41:38 来源:网络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退役军人优先。如同类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由镇成立考察组,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考察初步人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工作单位表现、居住地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考察结束后,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与录用。对确定录用人员,及时在镇、村党务公开栏和李典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新录用人员将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不胜任者,不予录用,个人自主择业。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待遇。一般村干部试用期享受镇现职一般村干部同等报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岗位,经组织程序,是中共党员的任用为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用为村主任助理,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与村“两委”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所在村任用。通过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签订试用期、服务期诚信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未尽事宜,由李典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典镇党委组织科)
监督电话:(李典镇纪委)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