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16:23:55 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因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九、招聘交通安全管理员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聘用期三年。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原标题:沁水县公开招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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