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17:53:33 来源: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社区工作人员2000元/月;消防工作人员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1、基本工资(社区工作人员2000元/月、消防工作人员2800元/月);
2、办理国家规定各项社会保险;
3、包食宿。
七、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与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临朐县五井镇人民政府工作,日常管理以临朐县五井镇人民政府为主,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配合。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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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公开招聘五井镇政府劳务派遣人员计划
2. 2019年公开招聘五井镇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