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8 09:23:20 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考。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招聘公告由澜沧县民政局制定并通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并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到报名地点领取登记表或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一份,并签订《澜沧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力量考生诚信承诺书》。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5月3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县本级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报考人员请到澜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办公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乡(镇)、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报考人员请到各乡镇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各乡镇详细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民政局对本级报考对象进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村(社区)报考对象进行审查,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