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8 09:23:20 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县本级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澜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澜沧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乡(镇)、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定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体检不合格,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人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澜沧县社会救助服务岗位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民政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澜沧县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检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招考业务指导。
原标题:澜沧县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岗位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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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澜沧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力量岗位设置计划分配表.xls
3.2019年澜沧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力量报名登记表.xls
澜沧县民政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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