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6:02:26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岗位需求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的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服务周期为3年,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服务周期内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辞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按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八、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间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事宜由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富宁县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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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民政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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