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1:33:52 来源: 汤阴县人民政府
(四) 聘用及待遇
1、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为其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工资按照我县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保。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附件1: | |||||
汤阴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 |||||
用工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及条件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县委组织部 | 0101 | 3 (限男性) |
普招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 |
文秘类 | 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979年5月1日至1989年5月1日期间出生) |
县住建局 | 0201 | 10 | 普招全日制专科 及以上学历 |
建筑类、行政管理类、财会类、园林及相关专业 | |
0202 | 2 (须具有电工证) |
不限 | 不限 | ||
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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