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5 16:47:18 来源:张北县人民政府
四、待遇及管理
人员性质均为政府购买劳务派遣用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从签订合同时间开始,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根据劳务派遣政策和用工单位实际续签合同。劳务派遣公司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所聘人员按企业标准交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落实休假等相关待遇。
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人员时必须签订有关安全管理责任的协议;由于派遣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岗位工作,用工单位在保证其正当权益的基础上可按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工资待遇:按照《张北县购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施意见》(张政办〔2017号〕51号)规定,针对能源产业扶贫工作的实际,工资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主,每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奖励工资为每个月1000元。
五、有关要求
政府购买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中,各方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办事,如有分歧,要按照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请张北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招聘过程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张家口勤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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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勤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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