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8 09:16:32 来源:晋安区政府网
(四)聘用公示
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机试、面试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身体体检。
(六)聘用及备案
1.晋安区人社局委托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七)试用期和聘用期限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按福州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 晋安区补充招聘市属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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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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