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8 09:35:23 来源:东海县人民政府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