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8 10:56:23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给予签订个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3、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按3200元/月执行(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文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人员由文山市民政局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人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考核管理,实行一年一聘,并报文山市民政局备案。
六、郑重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文山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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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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